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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庆网监备案流程说明
第一步:登录重庆市公安局网络安全报警处置中心网站(域名为www.cqnet110.gov.cn),用户在网上填写《备案表》,并提交。
第二步:《备案表》提交成功后,用户要记录好系统反馈的受理编号及密码,也可以通过《备案表》中登记的备案人电子邮箱领取备案受理号及密码。
第三步:用户在成功提交《备案表》后两天内可凭受理号及密码登录修改数据。
第四步:用户网上提交《备案表》两天后,公安机关对网上数据进行初审,并于五个工作日内初审完毕。
第五步:用户凭受理号及密码登录查看初审结果,如初审不通过,则按要求进行改正。
第六步:通过初审后,系统将反馈用户备案编号和受理机关,备案用户也可以通过《备案表》中登记的备案人电子邮箱领取以上信息。
第七步:用户记录备案编号和受理机关,并打印《备案表》(一份),署名签章。
第八步:用户根据“复审材料清单”准备复审书面材料。
第九步:用户将所有书面材料提交至相应的受理机关进行复审,受理机关收到备案材料后,于十五个工作日内复审完毕。
第十步:用户可凭受理编号及密码登录网站查看复审结果,如未通过,则根据有关要求进行整改,审核时限从整改完成之日起重新计算。
第十一步:复审通过后,受理机关发放备案证书, 用户可到受理机关领取或通过邮政速递接收; 有网站的用户(服务器在重庆行政区内)要注意查收受理机关核发的备案电子图标。
第十二步:用户收到受理机关核发的备案图标后,要及时将备案图标置于网站首页。
至此,备案工作完成。
备案不收取任何费用,备案证书通过邮政快递送达的费用由备案用户自理。
附:
重庆市公安局网监总队 地址;北部新区光电园芙蓉路3号
联系电话: 02363758849, 02363758614
浏览次数:12353 发布时间:2008/4/1